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40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山西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健康、顺利地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03年将在全省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1]10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03]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在总结我省部分系统、单位前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制定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不同岗位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和具体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加大综合配套改革力度,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增强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为推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总体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省事业单位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服务体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适合教育、科研、卫生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和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