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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第十八条 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档案管理列入住宅区、工业区、商住楼、写字楼等物业管理评优活动的内容。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行政后勤管理材料
  (一)行政综合
  1.物业管理处组织沿革、大事记及工作计划、总结
  2.管理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3.规章制度
  4.文秘、档案、印章管理记录
  5.文件、档案接收及移交、销毁清册
  6.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计划、总结
  7.物业管理的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等
  8.专题调查、调研、考察、普查工作材料
  9.物业管理区域验收、接管记录
  (二)接待宣传工作
  1.国家级、部省级、市级及一般性参观团接待材料
  2.专题新闻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材料
  3.来访领导题词签名册
  4.来访者赠送礼品登记
  (三)劳资管理
  1.机构设置与人事管理规定
  2.员工花名册
  3.员工工资表、劳动工资表、员工考评记录
  4.用工合同台帐、社会保险记录
  5.员工培训计划、措施、教材、试题、考试成绩
  6.人员增补申请表
  (四)后勤管理
  1.固定资产登记册
  2.办公楼设施、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管理记录
  3.行政办公设备领用、维修、报废记录表
  4.物料采购计划表、供方评价记录
  5.物料管理、盘点资料、调离人员移交清单
  6.水电管理、员工宿舍、车辆使用材料
  7.职工食堂管理材料
  8.区域通讯工具管理材料
  9.员工福利管理材料
  二、业主、住户资料
  (一)业主住户入住通知、购房合同复印件
  (二)业主住户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登记
  (三)业主公约
  (四)租住户登记表
  (五)租赁物业清单、合同
  三、物业装修材料
  (一)装修申请审批表
  (二)商铺楼宇装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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