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3]18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自治区、军区、兵团及中央驻乌单位:
《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
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乌鲁木齐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快速反应;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雪克莱提·扎克尔 市长
副总指挥:何米提·司马义 市委副书记
吕德祥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 鸿 副市长
杨 梅 市委副秘书长
迟维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北疆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建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城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委、市文化局、市爱卫办、市市政市容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药品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贸发局、市外办、市口岸办、市水务局。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全面工作和协调。组建专家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医疗救治专家、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防治专家、除害消毒专家和社会卫生管理学专家等),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科学的应急对策。专家组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