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案(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监督检查与评估标准之三:

                 发热门诊情况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监督检查项目 │      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         │ 检查方式│评估│计分│
│       │                       │     │结果│  │
├───────┼───────────────────────┼─────┼──┼──┤
│1.房屋条件  │设有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每室独立,与│现场考察 │ 好│  │
│       │其他诊室隔离,设有夜间明显标志和病人通道标志 │     │ 中│  │
│       │                       │     │ 差│  │
├───────┼───────────────────────┼─────┼──┼──┤
│2.人员条件  │经过培训的1—2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3   │听汇报  │ 好│  │
│       │名医上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           │抽查纪录 │ 中│  │
│       │                       │现场考察 │ 差│  │
├───────┼───────────────────────┼─────┼──┼──┤
│3.设备条件  │符合发热门诊设备设置标准           │现场考察 │ 好│  │
│       │基本符合发热门诊设备设置标准         │     │ 中│  │
│       │离发热门诊设备设置标准差距较大        │     │ 差│  │
├───────┼───────────────────────┼─────┼──┼──┤
│4.隔离消毒措 │符合发热门诊隔离消毒1至8条标准        │现场考察 │ 好│  │
│施      │基本符合发热门诊隔离消毒1至8条标准      │抽查纪录 │ 中│  │
│       │离发热门诊隔离消毒1至8条标准差距较大     │     │ 差│  │
├───────┼───────────────────────┼─────┼──┼──┤
│5.接诊要求  │符合发热门诊接诊要求1至4条标准        │现场考察 │ 好│  │
│       │基本符合发热门诊接诊要求1至4条标准      │抽查纪录 │ 中│  │
│       │离发热门诊接诊要求1至4条标准差距较大     │     │ 差│  │
├───────┼───────────────────────┼─────┼──┼──┤
│6.规章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实行首诊负责制,无拒收病人  │现场考察 │ 好│  │
│       │现象,医护人员自我防护符合标准,保健进特兑  │检查制度 │ 中│  │
│       │现,规章制度健全和岗位责任制明确。      │     │ 差│  │
├───────┼───────────────────────┼─────┼──┼──┤
│7.诊疗工作要 │符合规定的发热门诊诊疗工作要求        │抽查记录和│ 好│  │
│求      │基本符合规定的发热门诊诊疗工作要求      │现场考察 │ 中│  │
│       │离符合规定的发热门诊诊疗工作要求差距较大   │     │ 差│  │
├───────┼───────────────────────┼─────┼──┼──┤
│8.留观室工作 │设有留观室,条件配备、医务人员防护、留观病人 │抽查记录和│ 好│  │
│要求     │消毒、隔离符合条件要求、医疗工作程序规范   │现场考察 │ 中│  │
│       │                       │     │ 差│  │
├───────┼───────────────────────┼─────┼──┼──┤
│9.病情纪录与 │病情记录清晰,病情处理得当,及时救治,及时上 │查看纪录 │ 好│  │
│处理     │报。                     │     │ 中│  │
│       │                       │     │ 差│  │
└───────┴───────────────────────┴─────┴──┴──┘


  山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监督检查与评估标准之四:

               定点医院救治情况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 监督检查项目│       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        │检查方式 │评估│计分│
│       │                       │     │结果│  │
├───────┼───────────────────────┼─────┼──┼──┤
│1.房屋条件  │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对隔离,通风良好。设  │现场考察 │ 好│  │
│       │ICU房间、普通病房、检验室和职工生活设施    │     │ 中│  │
│       │                       │     │ 差│  │
├───────┼───────────────────────┼─────┼──┼──┤
│2.病区布置结 │病区内分职工生活区、清洁区、缓冲区、半污染区、│现场考察 │ 好│  │
│构      │污染区                    │     │ 中│  │
│       │                       │     │ 差│  │
├───────┼───────────────────────┼─────┼──┼──┤
│3.床位要求  │一个隔离病区设置床位不少于16张,其中:确诊  │查看登记 │ 好│  │
│       │病例床位10张,疑似病人床位6张,疑似病例床   │现场考察 │ 中│  │
│       │位应是单间,并与确诊病房隔离         │     │ 差│  │
├───────┼───────────────────────┼─────┼──┼──┤
│4.人员配备(1)│按16张床位配备医护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医  │查看登记 │ 好│  │
│       │生6人,护士32人,检验2人,具体应根据实际开  │现场考察 │ 中│  │
│       │放床位规模和病人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要配备好  │     │ 差│  │
│       │二线和三线医护人员梯队            │     │  │  │
├───────┼───────────────────────┼─────┼──┼──┤
│5.人员配备(2)│医务人员由医院呼吸内科,传染科、外科等多学  │查看登记 │ 好│  │
│       │科、专业的业务骨干组成            │现场考察 │ 中│  │
│       │                       │     │ 差│  │
├───────┼───────────────────────┼─────┼──┼──┤
│6.人员配备(3)│上岗人员和配备人员经过培训          │检查纪录 │ 是│  │
│       │                       │     │ 否│  │
├───────┼───────────────────────┼─────┼──┼──┤
│7.医务人员防 │防护套装(由里到外顺序)符合要求情况      │查看登记 │ 好│  │
│护      │                       │现场考察 │ 中│  │
│       │                       │     │ 差│  │
├───────┼───────────────────────┼─────┼──┼──┤
│8.设备配置  │配备呼吸机、监护仪、除颤器、吸痰器、吸氧装置及│查看登记 │ 好│  │
│       │相关设备                   │现场考察 │ 中│  │
│       │                       │     │ 差│  │
├───────┼───────────────────────┼─────┼──┼──┤
│9.救治工作  │救治工作程序安排合理,医务人在位责任制明确, │查看登记 │ 好│  │
│       │救治条件配备齐全               │现场考察 │ 中│  │
│       │                       │     │ 差│  │
├───────┼───────────────────────┼─────┼──┼──┤
│10.救治措施 │救治措施建立健全               │据要求检查│ 好│  │
│       │                       │     │ 中│  │
│       │                       │     │ 差│  │
├───────┼───────────────────────┼─────┼──┼──┤
│11.救治纪录 │救治病案记录清晰,处理方法得当,及时登记,及 │查看纪录 │ 好│  │
│       │时上报                    │     │ 中│  │
│       │                       │     │ 差│  │
└───────┴───────────────────────┴─────┴──┴──┘

第九章 应急与常规防治状态转换



  非典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尽管目前人类对它尚不完全了解,但该病仍有其自身的流行规律。当发生非典疫情输入和流行时,省级和市级防治非典指挥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病例传播和流行的基本特征,适时作出应急反应,必要时及时启动部分或整个防治非典预案,防治非典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当非典流行终息,疫情完全得到有效控制时,为了巩固防治成果,防止疫情反复,应对预案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总结完善,并根据非典疫情的控制状况,对一些应急措施适时加以调整,将防治非典工作从应急状态逐步转入常规状态,逐步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工作秩序。
  一、工作程序
  防治非典应急和常规状态的转换,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级和市级防治非典指挥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程序的要求,酌情进行变更转换,并适时调整相应的防治措施。
  应急与常规状态转换的工作程序为:省级或市级非典疫情分析、预测预报和预警专家组根据非典疫情发生的危险性、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评估,由同级政府或防治非典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的时机和时期,并报上一级防治非典指挥部备案。
  二、进入应急状态
  (一)主要依据。按照非典疫情预警A级(绿色预警)、B级(黄色预警)、C级(橙色预警)和D级(红色预警)4级分级标准(详见第三章第三部分),作出相应的应急反应,逐步进入防治非典应急状态。
  (二)工作要求。防治非典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各地应本着迅速、果断、高效、严格的原则,及时部署并开展工作,现场处理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救治、边核实的方式,争取在最短的时限内判明疫情的性质和发展趋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定团结。
  根据非典疫情的流行规律和防治非典工作的经验,原则上进入应急状态的最长时间,按照一个流行年份一般不超过90—120天(即非典9—12个平均潜伏期),以尽快扑灭疫情,转入常规状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进入应急状态不同级别预警时期防治非典的工作要求为:
  1.A级(绿色预警)。以县为单位,全省各县(市、区)应做好启动防治非典预案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注意收集有关疫情发展趋势的信息资料,并进行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各级常规监测点的工作;筹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并进行实战演练;准备医疗救治的定点医院并进行演练,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社会综合防治特别是农村和重点场所、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保障措施的准备。
  2.B级(黄色预警)。以市为单位,与已发生非典疫情的周边省份接壤的市,或发现个别可疑病人的市应启动防治非典预案,其他与上述市接壤的市应做好启动防治非典预案的准备工作。
  启动防治非典预案后,应迅速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治非典指挥机构,严格按照防治非典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阻断非典疫情的输入或传播。
  其他做好启动防治非典预案准备工作的有关市的工作要求参见A级中的有关内容。
  3.C级(橙色预警)。以市为单位,已发生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市以及与其接壤的市,应启动防治非典预案,并做好启动全省防治非典预案的准备工作。
  启动防治非典预案的工作要求参见B级中的有关内容,启动全省防治非典预案准备的工作要求参见A级中的有关内容。
  4.D级(红色预警)。以省为单位,全面启动防治非典预案,具体工作要求参见B级中的有关内容。
  5.根据国家或省政府的要求,可以提高或降低启动级别。
  三、转入常规状态
  (一)主要依据。防治非典工作由应急状态转入常规状态,主要应根据非典疫情发生后的流行过程(主要包括疫情高峰期、平台期、下降期和解警期),在完全撤销旅游警报和疫区警报(即“双解除”)的前题下,或根据国务院防治非典指挥部的要求,逐步转入常规状态。目前,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标准为:
  1.撤销旅游警报的条件是:目前医院非典病人少于60人;连续5天平均每天新增病例保持5人以下;本地区的病人均在控制之中;没有向外地输出病例。
  2.撤销疫区警报的条件是:任何疫区只要连续20天,即在相当于非典2个平均潜伏期的期间内,不再出现新的临床诊断病例,即可从疫区名单中除名。
  为了保证防治非典工作取得决定性的成果,防止疫情反复,初步将转入后的常规状态分为3个时期。省防治非典指挥部可根据全国非典防治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期适时进行调整。
  1.缓冲期(Ⅱ期)。缓冲期是指防治非典工作由应急状态转入常规状态的初期,本省非典疫情已初步得到有效控制,无新发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已完全撤销或解除旅游警报和疫区警报,防治非典工作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按照一个流行年份估算,缓冲期的最长时间一般约为20—30天(即非典2—3个平均潜伏期)。
  2.维持期(Ⅰ期)。维持期是指防治非典工作由应急状态转入常规状态的中期,本省和全国非典疫情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无新发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防治非典工作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得到维持。按照一个流行年份估算,维持期的最长时间一般约为40—60天(即非典4—6个平均潜伏期)。
  3.安全期(0期)。安全期是指防治非典工作由应急状态转入常规状态的后期,全国和全球非典疫情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无新发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防治非典工作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已制定消灭非典的目标,拟经几年的努力,最终取得防治非典工作决定性的成果。按照一个流行年份估算,安全期的最长时间至少应约为150—210天,并随着防治非典工作的不断发展,安全期时间应逐年延长。
  (二)工作要求。防治非典工作进入常规状态后,各地应本着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和长效机制的原则,及时调整防治非典的具体策略和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治非典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非典疫情死灰复燃,部署和准备今后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同时,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在认真分析和总结防治非典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反应迅速、指挥有力、部门协调、措施得当、经济高效的原则,尽快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适应当地情况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全面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以及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公共卫生监测信息体系、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应急医疗卫生队伍的建设工作。
  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转入常规状态不同时期防治非典的工作要求为:
  1.缓冲期(Ⅱ期)。各级防治非典指挥部继续正常运转,继续采取防治非典预案中的绝大部分防治措施,适当对有关措施予以调整。缓冲期主要调整的工作内容包括:
  (1)出院病例的管理和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各地应关心尊重已治愈出院非典病人,治愈出院后一般需要休养,但不得限制其生活自由,1—2周后若身体状况许可,应恢复正常工作、学习。要对原有的发热门诊进行规范调整,保留足够数量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常年接诊各类发热病人。应急状态设置的发热门诊要调整撤销的,应经设区市卫生部门批准;定点医院继续保持收治能力,各种救治设备、隔离设施不能拆除,普通医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监测及转诊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