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检查已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各地要对贯彻落实土地市场化配置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至今尚未按省政府要求建立和完善土地资产管理制度的,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对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不执行土地资产运营制度的,必须严肃纠正;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另搞一套的,必须严厉查处。
2.清理违规出台的土地优惠政策。认真清理各地及部门违规制定出台的有关土地资产管理的优惠政策。各地制定的现行的有关规定或文件,凡与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相悖的,必须尽快修改或废止。
3.进一步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协议供地最低限价制度。凡经营性用地必须依法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地范围。经营性用地不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不管是集体决策还是领导批示,均视为违纪,都要追究领导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严格规范协议供地行为,严格执行划拨供地目录,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确需协议供地的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协议出让的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先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4.加强制度创新。要认真研究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在开发区用地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规章和制度,力争在土地有形市场建设、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强化政府对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开发区用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供应、落实土地供应集体决策制度等方面有所突破。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探索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实施步骤
此次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市场运营管理专项推进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为学习动员阶段。省政府召开全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转发《通知》;下发全省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完善各级政府的专项推进工作领导机构。
第二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推进工作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落实整改的各项措施,认真解决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章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使此次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省里将组织由省计划、财政、监察、建设、审计、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各地治理整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和检查。各地对在治理整顿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