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八日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北京市禁毒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
为加强北京市禁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禁毒委)对全市禁毒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禁毒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公安局
一、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直接负责并组织、指导和监督毒品案件侦查工作。
三、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四、负责戒毒医疗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依法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
五、承担市禁毒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禁毒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研究制定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受市禁毒委的委托,对全市禁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市委宣传部
一、根据中央及市禁毒委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禁毒宣传年度计划。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关禁毒知识以及禁毒工作成果、先进事迹。
三、组织和指导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创作和演出禁毒题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