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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3]13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定的《乌鲁木齐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乌鲁木齐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乌鲁木齐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乌鲁木齐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3〕45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安监管字〔2003〕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整治的总体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登记注册制度;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制度;运输单位的资质认定制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的审批制度。
  (三)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和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
  (四)坚决取缔非法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从业单位。
  (五)加大危险化学品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考核发证工作,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
  (六)建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据库,初步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监控管理信息体系。通过深化整治,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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