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表彰先进,引深评议。2004年底,省人民政府召开行风评议表彰大会,对参加评议的46个部门和行业排前10名、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行风评议工作排前4名、县(市、区)政府行风评议工作排前20名和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各市地、各部门和行业要在认真总结行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寻找差距和不足,制定行风建设的近期新目标和远期规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努力使行风建设每年上一个新台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来认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下大力气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评议程序和方法,创造性地工作,确保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要抓好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行风评议工作要始终把人的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要使干部职工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受到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自觉热心周到地为老百姓服务。
(三)纠、评、建相结合,既治标又治本。在行风评议工作中,不仅评议各部门和行业的行风状况,还要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源头在哪里,针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有效措施,从机制、制度、管理上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注意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要严明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维护行风评议工作的公正性。
(四)注重评议实效,真正解决问题。行风评议工作中,要重点抓好整改,通过整改,促使各部门和行业把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把人、事、财管好,铲除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切实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正树立行业新形象,创优山西发展环境,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
(五)注意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行风评议作为行风建设的一个有效手段要坚持下去。要认真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工作,不断探索研究,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行风评议,引深部门和行业行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