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以及工作程序和方法,由省行评办按本方案要求,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参加评议的46个部门和行业要在省行评办的指导下,从2003年7月份至2004年11月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评议。实施步骤如下:
(一)深入发动,广泛宣传。省人民政府在2003年7月份召开全省行风评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根据部门和行业特点,制定出详细的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进行认真的部署和落实。参加评议的46个部门和行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在《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和《监督时报》上向社会作出本部门和行业在行风评议中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目标,请广大群众监督和参与的公开承诺。同时,要做好深入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良好的行风评议氛围。
(二)自查自评,严格整改。各部门各行业要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主动邀请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和监督。通过自查和征求群众意见,查找出各种行风问题,并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改。省行评办将会同省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栏目,适时组织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参加“行风热线”栏目问答,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经行评办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后,回复群众。各部门各行业要在整改中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在此基础上,2003年11月份进行内部自评。自评结果要向行评办写出书面报告。省行评办要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市地的评议工作、各部门和行业的自查、整改和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年底对各市地、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工作进行考评排队,并进行通报。
(三)问卷测评,严格考核。2004年,各部门和行业要在自查、整改、自评的基础上,寻找差距,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2004年上半年各级行评办对各部门和行业的行风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各部门和行业。2004年下半年,各级行评办按照省行评办的统一要求,会同统计部门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评部门和行业进行问卷测评,测评群众对各部门和行业行风建设状况的满意度。测评程序、内容要公开、公正、公平。测评中要收集、听取群众对部门和行业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反馈参评部门和行业。同时,行评办要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和行业的行评工作进行严格的工作责任考核。省行评办要结合各级行评办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结果,按照分级分类计分相结合的评议办法,对46个部门的行业排出总分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