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九日 国发<1994>25号)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方案》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业经国务院批准,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方案及章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督下,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
附件: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方案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
附件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一日)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目前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基础上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相分离,把中国农业银行逐步办成国有商业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合作金融组织,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性质和任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