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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5.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马铃薯优势产区,华南木薯优势产区,华北、东北和西南甘薯优势产区建立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6.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北、西北、西南杂粮优势产区建立以燕麦、大麦、荞麦、小米、食用豆类等特色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二)果蔬加工领域
  1.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渤海湾地区建立以苹果汁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2.柑橘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上中游柑橘优势产区以橙汁加工为重点,在赣南-湘南-桂北柑橘优势产区以柑橘罐头加工为重点,在浙南-闽西-粤东柑橘带优势产区以柑橘罐头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柑橘加工专业分中心。
  3.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南热带亚热带地区以凉果、果汁、果干加工为重点,在西南热带水果优势产区以果汁加工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分别建立热带亚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4.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部沿海地区以速冻蔬菜、脱水蔬菜加工为重点,在西北地区以蔬菜汁和番茄酱加工为重点,建立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1.牛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和中原肉牛优势产区建立牛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2.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内蒙古中东部、中原及西北肉羊优势区域建立羊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3.蛋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中原、西南地区及洞庭湖、鄱阳湖等蛋品优势产区,以中式传统蛋制品、消毒包装洁蛋、液态蛋、专用蛋粉加工为重点,建立蛋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四)特色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1.茶叶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茶叶优势产区以农药残留控制技术、现代制茶技术、新型茶饮料开发、茶叶功能性物质提取为重点,建立茶叶加工专业分中心。
  2.蜂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蜂产品优势产区,建立以出口蜂产品、保健蜂产品、有机蜂产品,以及综合利用开发为重点的蜂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3.食用菌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西南、华北、福建、江浙等食用菌优势产区,建立以贮藏保鲜、活性成分提取与功能食品开发为重点的食用菌加工专业分中心。
  (五)生物质燃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林区,建立以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等为原料加工燃料乙醇为重点的生物质燃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科研能力与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均可申报。鼓励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的条件是: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技术创新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研发机构和地点,人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保证每年有一定的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低于60%,诚信守法。
  (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申报条件是: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或组织完成过国家或省级重点科技项目,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创新队伍;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研发中心建设与运行期间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四)企业应在规定的区域和加工品种范围内进行申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申报可不受区域限制,但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分中心。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
  (一)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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