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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1999年记账式(五期)国债第四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1999年
记账式(五期)国债第四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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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记账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3年8月20日支付第四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95”,证券简称为“国债995”),是1999年8月发行的8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3.28%,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3.28元。
  二、本所从8月12日起至8月20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8月1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8月19日停牌1天。8月20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995”,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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