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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出4天国债回购交易新品种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26日)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出4天国债回购交易新品种的通知
(上证债字[2002]33号)


  根据本所《关于进一步发展债券市场方案》,本所4天国债回购交易新品种定于2002年12月17日正式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天国债回购品种,其证券简称为R004,证券代码为201010。
  2.4天国债回购品种,其交易佣金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1‰,经手费为对应佣金的5%。
  3.该回购品种申报交易规则,与现有国债回购品种相同。其挂牌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证券名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
  望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附件:4天国债回购资金清算一览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2年12月16日

附件:        4天国债回购资金清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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