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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小规模企业审计(试行)》的通知[失效]

  5.7 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时间安排

  5.7.1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能够在年末以前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如果企业要求在年末之后的较短期间内报送已审计会计报表,或者注册会计师已经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那么通常应当在年末以前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

  5.7.2 对交易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通常可在年末以前进行,例如:

  (1)对交易次数较少的资产负债表账户余额(如固定资产、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测试;

  (2)对影响损益的交易进行测试;

  (3)对收入和费用实施分析性程序。

  5.7.3 由于交易和事项在不断发生,因此在年末以前对账户余额实施实质性测试通常不如在年末对账户余额实施实质性测试更为有效。例如,对于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及应付账款等资产负债表项目,在年末实施实质性测试比较有效。

6.相关独立审计准则在小规模企业审计中的运用

  6.1 概述

  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执行小规模企业审计业务,本指南根据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性,对注册会计师在小规模企业审计中运用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6.2 审计业务约定书

  6.2.1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预备调查的结果,分析判断小规模企业的可审性,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6.2.2 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双方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

  6.2.3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加强与业主(经理)的沟通,以便他们能够明确无误地理解审计业务约定书全部条款的含义。

  6.2.4 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小规模企业同时提供审计业务和会计服务业务时,除了考虑审计风险外,还应当着重考虑承担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6.3 审计重要性

  6.3.1 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的评估取决于企业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断。

  6.3.2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

  6.3.3 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

  6.3.4 在审计计划阶段,如果企业尚未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期中会计报表或上年度会计报表推算为年度会计报表,此时一般采用估计的本期营业收入确定重要性水平。

  当企业达到或接近保本点时,注册会计师一般采用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计算重要性水平,或者参照以前年度确定重要性水平。

  6.4 审计计划

  6.4.1 审计计划的繁简程度取决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在小规模企业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适当简化审计计划,或将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合二为一。

  6.4.2 在运用标准审计程序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小规模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6.4.3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上年度审计工作底稿和在上年度审计中确认的重要事项,编制简化的审计计划。

  6.4.4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业主(经理)就审计计划的有关内容进行讨论,尤其是在首次接受委托的情况下。

  6.5 审计工作底稿

  6.5.1 小规模企业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和格式与以下因素相关:

  (1)业务约定事项的性质及其复杂程度;

  (2)在特定情形下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需要。

  6.5.2 由于小规模企业的特征使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和范围有限,而且参与小规模企业审计的业务助理人员较少,因此注册会计师可以适当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6.5.3 小规模企业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审计计划;

  (2)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从审计证据中得出的结论;

  (4)对重要事项进行专业判断的过程和结果;

  (5)审计小结;

  (6)拟发表的审计意见。

  6.6 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

  6.6.1 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规模企业的会计系统通常使用个人微机和简单的硬件、软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计算机信息系统,以计划、指导、监督和复核审计工作。

  6.6.2 在使用计算机的小规模企业,由于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计算机操作者可能执行下列两项或更多职责,从而导致控制风险增加:

  (1)原始凭证的形成与授权;

  (2)数据的输入;

  (3)计算机的一般性操作;

  (4)程序和数据库的修改;

  (5)输出信息的使用和分配;

  (6)操作系统的改变。

  6.6.3 小规模企业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适当性。如果拟信赖小规模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经过适当的评价和测试,可以减少对账户余额和交易类别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6.7 关联方及其交易

  6.7.1 在小规模企业与业主(经理)之间,或者小规模企业与由业主(经理)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经常会发生重大的交易。在由个体或家族拥有和管理的企业中,关联方交易比较常见。由于业主(经理)可能并不完全理解关联方的含义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向管理当局获取有关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披露完整性的声明时,应当向业主(经理)说明相关事项的含义和要求。

  6.7.2 小规模企业在关联方交易方面通常缺少明确的控制程序和规则。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以识别关联方及其交易。如果将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减少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工作量。

  6.7.3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小规模企业提供会计服务,或同时接受与所审计小规模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其他企业的委托,将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识别关联方,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判断是否存在已经发生但尚未入账的关联方交易。

  6.8 错误与舞弊

  6.8.1 小规模企业通常缺少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有效监督,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发生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较大。

  6.8.2 业主(经理)的适当授权和实施强有力的监督控制可以弥补薄弱的内部控制,并减少员工发生错误和舞弊的风险。

  6.8.3 小规模企业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串通舞弊的可能性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予以充分关注。

  6.8.4 下列事项可能表明存在错误或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1)业主(经理)存在歪曲会计报表的动机和可能性;

  (2)业主(经理)未分清个人和企业的交易活动,将私人费用在企业列支,或因解决个人财务问题等从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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