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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关总署、中国民航总局关于国际航班国内段载运客货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关总署、中国民航总局
关于国际航班国内段载运客货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0年11月1日)


  为了方便旅客,充分利用航空公司国际航班国内段的运力,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主权和严密监管制度,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在我国机场候机条件没有大的改善和国内航班密度小的情况下,对搭乘国际航班入出境的旅客(以下简称国际旅客)和搭乘国际航班国内航段(以下简称国内段)旅客采取分厅候机,分道上下,行李分装分卸等措施。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逐步过渡到国际旅客入出境手续均在机场办理的办法。经国务院口岸办、中国民航总局、海关总署共同研究,制定了国际航班国内航段载运客货及搭乘国际航班入出境的旅客办理进出境手续的办法。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航班始发站实行国内段旅客与国际旅客分厅办理乘机手续和行李分装办法。
  1.搭乘国际航班国内段的旅客(包括中国公民、华侨、港澳台胞、外国人。下同),在航空公司国内值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
  2.航空公司国际班机根据配载或离港系统控制中心的要求,向航空公司国内班机提供国内段旅客的座位布局,原则上应相对集中。
  3.航空公司国际值机在结关时,应把国内段旅客(包括国际旅客)人数通报给海关和边防。
  4.国内段旅客在办完乘机手续后,在国内航班旅客安检口办理安全检查手续,到国内航线旅客休息室候机,待国际旅客登机后再上机。
  5.国内段旅客的行李应单独装箱或分仓装载,并在集装箱上标明国内航段,如北京——上海航段,可标明“PEK——SHA”字样。
  6.航空公司行李室要严格按照配载指定的装机位置装机。
  7.航空公司配载要及时拍发装载电报,将国内段旅客行李的装载位置告到达站。
  8.乘务员在飞机落地前,应向旅客广播,提醒国内段旅客下机后,按引导标志凭国内航段登机牌进入国内行李厅领取行李。
  二、航班到达站实行国内段旅客与国际旅客分流和行李分卸分送办法。
  1.到达站应在旅客通道设置醒目的国内段旅客引导标志。
  2.航空公司或机场要派专人负责引导。
  3.到达站配载收到装载电报后,应立即将国内段旅客行李装载位置通知行李进港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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