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企业定期报表备忘录的通知
((91)企字168号)
院属各单位、各公司:
随着科技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科技开发的统计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同时企业定期应报的各种报表也逐渐增多。根据九一年院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填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按时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为了保证院科技开发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按时完成,现将企业应定期报我局的报表(这里包括院内下发的在统计部门登记的编号的报表,也包括一些部、委通过我局下发,要求我局汇总上报的报表)等制成备忘录发给企业,以提醒企业务必按时报表,否则会给我们统计、汇总、上报工作造成困难。凡不能按时报表的企业,请企业或企业主办单位及时向局里说明原因。对企业机构本身或企业名称等与报表有关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请及时在报表中说明,以便在统计、汇总时加以更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