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宣部和党工委的统一部署,从一九九一年开始,用三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共党史党建等四门课程。京区党委将根据党工委制定的教学计划,分别做出安排,提供教材和辅导报告,由各单位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习方法
四门课程的学习方法,原则上以自学为主,组织必要的讨论,采用函授、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辅导。组织学习分两个层次:一是干部,以自学原著为主,参阅有关学习纲要,适当进行辅导;二是工人党员,采用引读的方式选学部分原著,阅读有关学习纲要,用讲课辅导的方法系统讲解基本理论观点。由于理论本身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因此,对教材的学习和掌握必须有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精力。学习时同,一般可利用每周的学习日,党团活动时间和适当的业余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对处以上干部可采用“小集中”的办法分批组织轮训,对离退休党员的学习,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在学习过程中,对出勤、读书、作业和写论文等都要进行考核,每学完一门课程,要按党工委的统一命题进行考试。凡不及格或缺考者,均要进行补考。考试成绩在本支部范围内公布。局、所级领导的考核和考试的情况要报京区党委。院领导干部的考试和考核的情况,要上报党工委。
在认真组织在职干部学习四门课程的同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好局级党员干部分期分批进中央党校或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脱产轮训。在92年以前,要将院机关55岁以下的局级党员干部普遍脱产轮训一遍。准备提拔的局、处级干部要先安排进党校学习。院下属单位的局级干部,也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轮训和进修。
四、学习的组织领导
第一,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党委要把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理论学习精心组织好。要重点抓好处以上干部的学习,使他们充分发挥理论学习的骨干作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对在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应给予鼓励和表扬。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的读书、听课、写笔记、座谈讨论等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学习计划的贯彻落实。要定期通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对党员和干部的理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