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关于颁布第一批中药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颁布第一批中药材《中华人民共和
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的通知
(卫药发[1992]第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解决中药材品种混乱的问题,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我部曾于1983年,召开了“全国药检系统中药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了中药材品种混乱的治理整顿问题。1984年5月,我部以(84)卫药字第11号文件部署了对全国二级站经营的中药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工作。在全国各级药检所的共同努力下,中药材调查摸底工作于1986年7月完成。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全国三万余份资料分析,全国经营使用的中药材品种有1547种,分别来源于3533余种动、植物和矿物,而国家药品标准仅收载了550种。
  为了解决中药材品种混乱问题,加快中药标准化工作的步伐,我部决定,对来源清楚、疗效确切、应用地区较多的品种,分期分批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现颁布第一批101个中药材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予以颁布,于1992年5月l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