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普法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
培训普法骨干,以骨干带动全面,这是搞好“二五”普法的重要措施。因此,各地商业主管部门要在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培训一批专业法宣传员,组织他们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培养提高他们的讲解能力,为全面开展“二五”普法做好准备。普法骨干培训班可分级举办,省、地(州、市、盟)、县(市)级商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大、中型商业企业都可以组织培训。
四、认真组织试点
为了保证“二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商业主管部门可以选择若干单位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负责“二五”普法的有关领导部门或法制机构,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试点的普法工作,使之形成上下促进,左右影响,以点带面,健康发展的局面。
五、认真组织“二五”普法书籍的征订发行工作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编写本系统普法教材的要求,《“二五”普法——商业专业法规读本》和《“二五”普法——商业专业法规汇编》由我部统一组织编写和编辑。这项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争取年底出版发行。这两本书是普及商业专业法的必备工具书,希望各地认真组织好征订发行工作。具体征订事项,我部政策法规司另行通知。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商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二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已经成立普法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二五”普法工作尚未纳入议事日程的,要尽快把这项工作抓起来,做到有人管,有人办。对于“二五”普法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需要,各级商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附件:如文
附件一:
商业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
为了巩固和发展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的成果,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商业部门(含商业、粮食部门、供销社,下同)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当作一项职工队伍的基本建设,持久地抓下去,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商业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任务与要求
商业部门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按照全国人大统一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普及“十法一条例”和商业部选定的“九法十一条例”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
宪法,有针对性地学习国家有关基本法律,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行业地学习与商业有关的专业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提高商业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以法治商、依法经商,依法办各项事业,把商业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要求是:
(一)在广大商业干部、职工中,继续深入普及
宪法和有关法律常识,强化
宪法观念,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时,要了解与自己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又能依法履行公民及其本职工作应尽的义务。
(二)县(市)商业、粮食局长和供销社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既要学习掌握与商业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还应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树立依法决策的观念,提高以法治商的自觉性和能力。
(三)不同行业的干部要熟悉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法规,自觉依法办事,掌握依法管理本职工作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