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
(1993年3月3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关于企业“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的精神和劳动部劳薪字[1992]8号、30号通知要求,结合邮电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是邮电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坚持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传统工资制度的弊端,更有效地发挥工资制度的职能作用,以期达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邮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目的。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岗位劳动评价为基础,工资分配要以岗位的劳动差别和职工劳动成果的大小为依据,合理拉开档次,克服平均主义,向生产一线的苦、脏、累、险和技术要求高、责任重的岗位倾斜。
(二)以打破“大锅饭”和“铁工资”为重点,工资分配上要逐步破除干部和工人的界限,按生产岗位(职务)确定工资,易岗易薪,易职易薪,工资能升能降。
(三)要与企业其它各项制度的改革密切结合,推进企业人事、劳动、保险、培训制度的改革。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劳动规范、岗位劳动评价体系、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强化劳动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邮电实际出发,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五)在加强行业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根据邮电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岗位技能工资制辅以灵活多样的具体分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二、关于岗位劳动评价
邮电企业岗位劳动评价是将各类岗位劳动对职工的要求和影响综合归纳为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项基本劳动要素,确定相应的评价系统,按照定量或定性方法,通过测试和评定,科学地评价岗位的规范劳动差别及其在劳动协作中的作用,为确定劳动报酬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