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大力推动依法治税,以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确保税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和收入任务的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重点检查省、地(市)县三级国家税务局和负有消费税纳税义务的企业。
  二、检查的内容:
  重点检查省、地(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和企业消费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消费税条例、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及其有关文件是否已全部转发到税收征收机关和企业,消费税的各项政策规定在执行中是否已经到位。
  (二)税务机关在转发文件过程中有无作出违反国家统一规定和税法基本原则的规定。
  (三)税务机关是否存在擅自减税、免税问题,包括:
  1、有无自行规定减税免税政策;
  2、有无自行批准对企业减税免税;
  3、有无延用过去已经失效的减免税规定;
  4、有无继续使用以前年度的减免税指标。
  (四)税款入库方面:
  1、欠税的数额和原因
  2、有无混库问题。
  3、收回应税消费品以前年度所欠的产品税、烟酒提价部分中央的产品税、烟酒专项收入,以及增值税是如何入库的。
  4、对1993年发出商品,1994年缴纳的税款是如何处理的按什么税制计算应纳税金,入哪级预算科目。
  (五)税率方面:
  1、各项应税消费品是否都按规定税率(税额)计提消费税;
  2、对于用外购酒精、白酒,以及两种以上原料生产的白酒是否按照《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1-6款的规定确定适用税率;
  3、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及组成成套消费品适用税率的选择是否正确。
  (六)征收范围方面:
  1、小轿车、小客车(面包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征收范围的界定是否准确。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征免税界定是否准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