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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3[13号]--关于9月23日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及国庆节前公开市场操作安排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3[13号])


关于9月23日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及国庆节前公开市场操作安排的通知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考虑到国庆节现金集中投放的因素,为适应部分银行临时性流动性需要,保持货币市场利率的基本稳定,定于2003年9月23日进行公开市场业务逆回购操作,逆回购期限为7天,招标量为100亿元,采用数量招标,招标利率为2.60%,清算方式为“T+0”。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如应急投标,请将应急投标书传真至010-88086352。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有关事宜见《央行票据发行公告23号》。鉴于国庆节假因素,9月30日公开市场业务交易不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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