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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3[14号]--关于9月25日进行赎回央行票据操作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3[14号])


关于9月25日进行赎回央行票据操作的通知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根据我行银发[2003]168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有关赎回央行票据的规定,为配合存款准备金政策的顺利实施,本着适量、公开、透明的原则,决定于9月25日进行赎回央行票据操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赎回央行票据的额度
  赎回央行票据的额度控制在200亿元以内。
  二、赎回央行票据的券种
  赎回央行票据的券种为030113、030115、030117、030119、030121、030123、030125、030127、030129和030132等十只。
  三、赎回央行票据的操作方式
  赎回操作比照2002年12月现券交易方式,通过公开市场现券买入交易系统进行。人民银行于25日上午9:00通过交易系统向一级交易商发出招标书,一级交易商于10:00以前在指定央行票据券种范围内对其愿意卖出央行票据的数量及价格进行投标,人民银行根据最优报价并综合考虑有关因素,于上午10:30通过交易系统通知一级交易商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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