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2006年6月正式动员部署。
(二)2006年6月至2006年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2007年,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2008年,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平安奥运”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文奥运”理念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奥运交通环境。
五、工作重点
(一)强化对社区、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安办要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为契机,进一步督促社区、行政村成立交通安全组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社区、农村居民宣传教育。
(二)强化对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安办、系统单位要深入贯彻实施《
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在单位内部广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强化对少年儿童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安办、区县教委、交管、运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对来京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相关单位要深入工地、出租房、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小散型单位等来京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普及交通安全法制知识和安全出行常识。
具体100条工作措施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本之策,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二)借势借力,齐抓共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一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督促广大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刊物、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路况信息,对发生在路面上的交通陋习和影响道路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积极引导媒体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服务,在全市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