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对村镇建筑市场的监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村镇建设特点,加强村镇建筑市场现状调研,提出加强村镇建筑市场服务与监管的意见,促进村镇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四、贯彻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政策
(十一)做好我国加入WTO有关市场准入承诺的落实工作。出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制定有关建筑方案设计深度和内容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规范管理。
(十二)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贯彻落实商务部、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推进对外工程承包的指导意见》,协调各部委落实对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的鼓励措施;同商务部联合组织召开推动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及对外工程承包论坛,研究推动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指导意见,引导扶植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设计、施工企业,健全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工程总承包。
五、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决策水平
(十三)继续做好《
建筑法》的调研论证工作。会同部政策法规司,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组织进行修订《
建筑法》有关难点问题的调研及论证,组织召开修订《
建筑法》高层论坛,为《
建筑法》的修订作好各项工作。
(十四)做好《建筑市场“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建筑市场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要继续改革开放以来建筑市场发展完善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同时,要按照党和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时期发展方略,全面审视建筑市场的发展进程,进行适应新形势的调整和转折,统筹规划建筑市场“十一五”发展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颁布《建筑市场“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
(十五)组织有关课题研究以及工作调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新矛盾、新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于市场动态监管体系,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对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制度、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工程担保、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的改革等进行深入调研,为完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加强有效市场监管提供政策储备和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