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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以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今年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于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制定新“两纲”的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是全国广大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国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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