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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
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92]科发行字0846号)


院属京区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业经院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对我院京区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鸿烈(副院长)
  副组长:张玉台(副秘书长)
      竺 玄(副秘书长)
  成 员:柳怀祖(办公厅副主任)
       王 声(计划局学术秘书)
      汪友三(基建局局长)
      张永庆(人事局副局长)
      杜绍卿(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吴保祖(京区党委副书记)
      李根群(院工会副主席)
  办公室设在行政管理局,由杜绍卿同志兼任主任,李伟同志任副主任。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现行的低租金分房制度,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把住房分配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促进建房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宅建设速度,逐步改善广大职工的住房条件。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住宅的商品化、社会化。
  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人人了解房改、关心房改、支持房改;院机关也要抓紧工资制度等配套改革,以利房改办公室反映。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
                         一九九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在同一市、县内的房改政策、办法和具体步骤应当统一,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住房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的精神和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院机关和京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主要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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