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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快信用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快信用卡试点工作的通知
(1992年8月2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今年以来,各行认真贯彻年初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和计划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进行信用卡试点工作,试点情况良好,信用卡业务正在稳步发展,北京、广州、上海市等分行信用卡业务初具规模。最近,总行领导同志指出:信用卡试点成绩很大,取得了成功,要解放思想,加快步伐,各部门通力协作,搞好试点。根据这一指示精神,总行要求,全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对开办信用卡业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开阔思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信用卡业务试点步伐。现对搞好信用卡业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信用卡试点步伐。
  1、适当扩大信用卡试点行。目前,全行已有试点行15个。年初全行分行行长会和计划工作会确定,1992年在17个省、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分行进行信用卡扩大试点工作,发卡行(机械)31个。为扩大信用卡试点行范围,总行决定,凡不增加打卡机等主要设备,具备条件的地市级以上行报经省级分行批准,报总行备案后,即可开展信用卡试点筹备工作。发卡时由总行统一发给发卡行号。
  2、扩大受理信用卡范围。凡信用卡试点行所辖地市行和县级行未办理信用卡业务的营业机构、网点,都要创造条件,受理建设银行信用卡,办理信用卡结算和取现等项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根据建总发字(91)第197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3、广东等沿海开放省份、经济特区、开发区、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县级行要普遍发卡,实现信用卡业务连片。目前,全行首先要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实现连片,沿海开放地区实现试点行连线。
  4、今年试点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要加强对发卡行(机构)的组织领导,要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解决开办信用卡业务的机构、人员、资金和设备等问题。要落实发卡筹备实施计划,做好内部制度建设、业务操作培训、市场推广宣传、设备安装试转等项工作,确保9月份及年底前向社会发卡。每月下旬各行向总行报告筹备工作情况。
  二、增加发卡量,扩大商户,争取市场,加快业务发展。
  1、信用卡业务计划要翻番。年初核定全行新增发卡2万张,要增至4万张,年末达到5万张;特约商户达到2000个,交易结算额达到1亿4千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试点行按总行计划翻番的要求,于9月底前上报调整计划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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