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等文件的通知
(1996年12月24日)
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和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6〕628号)及《
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6〕6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是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与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掌握
《规则》的具体内容,并按照
《规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研究做好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工作。
二、部属各单位贯彻实施
《规则》,按下列原则进行:
(一)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
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
《规则》。其他事业单位执行本
《规则》,不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二)各商会、协会、学会执行本
《规则》,不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三)各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下属的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性单位,执行《
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