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果要在少数学校和专业中经过两年以上试验,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并组织推广。对于内容体系上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并经过试用效果较好的教材,经审定,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的统一出版标记,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正式出版,并向全国高师本科院校推荐。
七、实施“高师教学改革计划”采取分级立项、分级管理的办法,经国家教委审批立项的项目由国家教委进行综合管理,并提供部分经费、组织经验交流、成果鉴定等。主管高师本科院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承担项目的学校要做好具体的领导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至少对等的配套经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师院校审批立项的项目,由批准部门管理,提供经费和鉴定成果,并报国家教委备案。
项目管理实行滚动制,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每年年终要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研究和改革的进度情况。项目管理部门对工作进展好的项目可加大经费支持,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可暂终止项目的经费资助,或经专家审议撤消该项目。
国家教委采取多渠道筹措的方式,筹集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国家教委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校、系不得扣留和提成。
国家教委将制定经费使用办法和项目实施细则,另文下发。
八、教师是教学改革的主力军。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提高对这项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既要发挥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在这项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广大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同时要特别注意发挥教育学科和教育科研方面的优势,各主要专业类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都要有教育学科和从事教育科研方面的教师参加。各级“高师教学改革计划”立项研究和改革项目,要与同级科学研究项目同等对待;对承担改革计划项目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要与参加同级科学研究工作一样对待,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九、实施“高师教学改革计划”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突出师范特色,又要注意吸取其他科类高等教育多年来在教学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某些相通的研究课题可直接借鉴和应用其优秀成果,避免重复研究和立项。改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实施“高师教学改革计划”是一项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和广泛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教学改革,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的评估,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过程评估和终结评估相结合,自评和他人评估相结合。国家教委成立由指导委员会成员、评估理论专家与大项目负责人等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改革的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实践过程的成效,作出反馈性调节,不断改进工作,以提高改革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注重实效,注重质量。正确处理传统教学内容和现代教学内容、统一性和多样性、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注意研究国际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借鉴其成功经验。
3、实施“高师教学改革计划”,既要注意发挥学术水平高的重点学校的带动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广大高师本科院校积极参与,同时鼓励具有不同办学特色的高师本科院校之间开展合作研究。
4、立项项目要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要处理好与高师本科院校正在开展的其它科研项目的关系,注意吸收相关的科研和教学改革成果。
十、国家教委组织成立高等师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指导委员会并聘请一批顾问。指导委员会对实施高师教学改革计划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受国家教委委托进行立项评审,对有关课题进行调查研究、监督指导和评估等工作;顾问从两院院士、师范大学和其他高等院校的有关专家中选聘,为实施高师教学改革计划中的重要政策和学术方向等提供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