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体师资需定期进行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培训。
三、教学条件
1.具有完成全科医学教学任务的门诊、病房、教室、图书室(有一种以上全科医学图书资料)等,以及必要的教学设备;
2.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内、外、妇、儿、急诊、精神、皮肤与性病、康复、中医、眼、耳鼻喉等科室,能按照《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个别科室可与其他医院协同完成)。
四、教学要求
1.依据《大纲》制定临床教学实施计划和相应的培训轮转表、登记表、课程表及考核表等;
2.建立严格的教学评估与考核制度,各项教学记录清晰完整、工作规范。
附:
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
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是按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统称《大纲》)的要求承担社区实践的培训任务,对进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实践部分的医师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医师进行社区实践的培训场所。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成为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
一、组织管理
1.将全科医师社区实践培训工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有一名领导分管并安排专人负责;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记录完整;
3.有能满足全科医学教学的经费,并专款专用。
二、师资队伍
1.带教医师应为接受过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2.带教医师应具有全科医学教学意识和经验,能够用全科医学理论指导实践工作;
3.带教医师应具有基本的中医学知识和技能,其中至少有一名带教医师能够熟练地辨证施治;
4.基地全体工作人员应具有团队精神,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教学工作中协调合作。
三、教学条件
1.服务场所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规定;
2.科室设置及功能完善,至少设有全科医学诊室、健康教育室、预防保健科、康复室等;
3.教学空间与设备齐全,包括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黑板、投影仪、计算机、医学期刊等。图书室内至少有一种以上全科/家庭医学杂志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