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494号 2000年6月26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开通哈巴罗夫斯克至广州往返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0]353号)转发给你们。对其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我国政府和原苏联政府于1991年3月26日在北京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以及我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于1994年5月27日在北京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开通哈巴罗夫斯克至广州往返航线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开通
哈巴罗夫斯克至广州往返航线的通知
(2000年5月24日 民航运函[2000]353号)
民航中南管理局:
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会谈纪要及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DALAVIA”)将于2000年8月1日起开通哈巴罗夫斯克至广州往返定期航线。具体计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