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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商城路证券营业部、曹杨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及上海商城路证券营业部、曹杨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0]第198号 2000年8月30日)


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
  你们申请开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商城路证券营业部、曹杨路证券营业部开业,并核准公司章程。
  二、核准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核准以下六家股东和出资额:

  1.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12,000万元;
  2.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4,000万元;
  3. 上海普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0万元;
  4. 上海商业投资公司            1,000万元;
  5. 上海新物业建设公司           1,000万元;
  6. 上海浦东商业建设联合发展公司      1,000万元;

  三、确认何国庆、周慈铭、乐秀涛、华莳蕻四人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中,何国庆任董事长,周慈铭任副董事长,乐秀涛任总经理,华莳蕻任副总经理。何国庆应在公司开业后一年内解决在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的兼职问题,乐秀涛应在公司开业后一个月内辞去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届时请将有关情况向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书面报告,由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向我会报备。
  四、请你们接此批复后,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自本批复下发一个月内,公司必须挂牌开业,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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