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全国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需要分批下达。今年的重点是对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产地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定点监测;对茶叶、新型肥料、饲料、水产品、水产苗种和绳索网具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水稻品种与品质情况进行普查。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分别由以下质检中心和质检机构承担:
  (一)蔬菜:
 
 农业部蔬菜品质监测中心(北京)
  农业部环境质检中心(天津)
  农业部农药质检中心(上海)
  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成都)
  农业部农药残留质检中心(杭州)
  农业部农药质检中心(长沙)
  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济南)
  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沈阳)
  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郑州)
  农业部环境质检中心(武汉)
  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湛江)
  农业部环境质检中心(昆明)
  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乌鲁木齐)
  北京市农药检定所
  农业部蔬菜品质监测中心(重庆)
  广东省农药检定所
  (二)茶叶:
 
 农业部茶叶质检中心
  (三)新型肥料: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武汉)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沈阳)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杭州)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成都)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长沙)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济南)
  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检中心
  (四)饲料:
 
 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成都)
  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广州)
  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济南)
  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沈阳)
  (五)水产品、水产苗种和绳索网具:
  国家水产品质检中心
  农业部淡水鱼类种质监测中心
  农业部绳索网具质检中心
  (六)水稻品种与品质:
  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检中心
  具体实施步骤见各类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在全国性农产品和农业投人品质量安全监测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质量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193156、64193164)。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