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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失效]

  (d)对影响检验质量的所有管理、执行或验证人员规定其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
  (e)由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了解检验工作目的,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的人员实施监督。监督人员与非监督人员的比例应足以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f)有负责技术工作的技术主管(无论如何称谓);
  (g)有负责质量体系及其实施的质量主管(无论如何称谓)。他可以直接与负责实验室质量方针和资源决策的最高管理者及技术主管联系。在规模较小的实验室中,质量主管也可以是技术主管;
  (h)在技术或质量主管不在时,要指定其代理人,并在质量手册中规定;
  (i)应在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中规定,保证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j)适当时,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或自行组织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
  (k)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

  5.1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与其承担的检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要素应形成文件。质量文件应提供给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应明文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平和检验服务的质量方针、目标并作出承诺。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将质量方针和目标纳入质量手册,并使实验室所有有关人员都知道、理解并贯彻执行。质量主管应负责保持质量手册的现行有效性。
  5.2 质量手册以及相关的质量文件应阐述实验室为满足本准则的要求所制订的方针和工作程序。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文件应包括:
  (a)最高管理者的质量方针声明,包括目标和承诺;
  (b)实验室组织与管理结构以及它在任一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相应的组织图;
  (c)管理工作、技术工作,支持服务和质量体系之间的关系;
  (d)文件的控制和维护程序;
  (e)关键人员的岗位描述及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描述;
  (f)实验室获准签字人的识别(适用时);
  (g)实验室实现量值溯源的程序;
  (h)实验室检验的范围;
  (i)确保实验室评审所有新工作的措施,以保证实验室在开始新工作之前有适当的设施和资源;
  (j)列出在用的检验程序;
  (k)处置检验样品的程序;
  (l)列出在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和参考测量标准;
  (m)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验证)维护程序;
  (n)涉及检定(验证)的活动,包括实验室之间比对、能力验证计划、标准物质的使用、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o)当发现检验有差异或发生偏离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时,应遵循反馈和纠正措施的程序;
  (p)实验室关于允许偏离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或标准规范的例外情况的管理措施;
  (q)处理抱怨程序;
  (r)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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