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2]142号 2002年8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经专家评审,北京一轻技术学校等15所学校已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现予公布。
附: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 原学校名称
1.北京一轻高级技工学校 北京一轻技术学校
2.菏泽市高级技工学校 菏泽市技工学校
3.郑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市技工学校
4.郑州财经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市财经技工学校
5.河南纺织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纺织技工学校
6.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医药技工学校
7.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化学工业技工学校
8.襄樊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襄樊市第二技工学校
9.南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南海市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