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奖励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的通知
(教技[2002]4号)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0年启动实施以来,资助项目进展良好,绝大多数项目已经结题。部分受资助骨干教师在圆满完成资助项目的基础上,又承担了国家、地区的重大科研项目,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培养和稳定了大批优秀的年轻骨干教师,推动了整个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在高校教师队伍中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我部决定对在首批“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孟安明等332名优秀骨干教师予以奖励。
希望广大高校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
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孟安明 袁 新 李艳和 刘 铮 苏 宁 欧阳明高
翁 端 何书元 李子臣 唐建国 胡 敏 李若瑜
刘玉鑫 黄 如 周晓林 赵 耀 邢献然 闵乐泉
何 静 李效玉 纪越峰 杨放春 张 勤 骆有庆
赵玉沛 张 冰 李洪兴 郑志刚 方维海 沃建中
崔立山 邓 军 陈艳艳 贾克斌 余跃庆 孙家跃
杨 慧 宫辉力 方 炎 张 朋
天津市:
陈立功 钟登华 王成山 余建星 刘昌俊 李鑫钢
马建标 刘 育 许京军 赵 新 贾士儒 陈增强
史林启
河北省:
檀润华 巴信武 刘宏民 张祥宏
山西省:
贾锁堂 刘志河 张文栋
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