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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奖励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奖励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的通知
(教技[2002]4号)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0年启动实施以来,资助项目进展良好,绝大多数项目已经结题。部分受资助骨干教师在圆满完成资助项目的基础上,又承担了国家、地区的重大科研项目,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培养和稳定了大批优秀的年轻骨干教师,推动了整个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在高校教师队伍中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我部决定对在首批“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孟安明等332名优秀骨干教师予以奖励。
  希望广大高校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

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孟安明  袁 新  李艳和  刘 铮  苏 宁  欧阳明高
  翁 端  何书元  李子臣  唐建国  胡 敏  李若瑜
  刘玉鑫  黄 如  周晓林  赵 耀  邢献然  闵乐泉
  何 静  李效玉  纪越峰  杨放春  张 勤  骆有庆
  赵玉沛  张 冰  李洪兴  郑志刚  方维海  沃建中
  崔立山  邓 军  陈艳艳  贾克斌  余跃庆  孙家跃
  杨 慧  宫辉力  方 炎  张 朋
  天津市:
 
 陈立功  钟登华  王成山  余建星  刘昌俊  李鑫钢
  马建标  刘 育  许京军  赵 新  贾士儒  陈增强
  史林启
  河北省:
 
 檀润华  巴信武  刘宏民  张祥宏
  山西省:
 
 贾锁堂  刘志河  张文栋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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