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 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科发人教字[2002]323号)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充分发挥研究所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院内优秀人才的管理,现将《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2003年起执行。
2002年下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仍按照《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人教字[2001]158号)执行。各研究所要对候选人从资格审查、到位时间表的确定、以及与现有学科、项目、队伍的结合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好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
为充分发挥研究所人才引进的主体作用,强化人才引进与创新岗位、院战略重点部署、重大研究方向和项目、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院将调整“百人计划”招聘方式,并制定如下若干规定:
一、招聘岗位的确定
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创新方案,根据科技目标,特别要针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院重大项目对急需人才的需求,制定本单位的人才规划,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提出“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的申请。
2.院各主管业务局根据院战略部署和科技布局的调整等情况对各单位拟招聘岗位进行复审和筛选,同时,对包括新建研究单元在内的各单位“百人计划”招聘岗位提出建议。
3.经院“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招聘岗位,通过有关媒体向海内外公开发布。
二、招聘和申报方式
1.各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从海外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海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引进海外杰出人才的基本条件;从国内(院外)招聘的人员,在原单位应获得研究员(教授)职位,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同时鼓励招聘院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对引进人才参照院“百人计划”有关规定的资助强度和支持方式,由各单位自主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