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4号)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海集团2001年工效挂钩清算报表和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中海人[2002]48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2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换算周转量复合挂钩办法。工资总额的60%与实现税利挂钩,40%与换算周转量挂钩。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税利基数为34900万元,换算周转量基数为43432139万换算吨公里,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10838.22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