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关于
组织申报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科技工作主管部门,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青州烟草研究所,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为使国家局及时向国家标准委申报2003年度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请你们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2]92号)中的有关要求,认真、详细地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并于2月28日前将“标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一并发往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国家局统一报国家标准委。
通讯地址:郑州市北二七路88号,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编:450000;联系人:冯茜 韩云辉 李青常;电话:0371-6237553或0371-6228800-2282;E-MAIL:fengqian@371.net。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2]92号)
2、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使用说明(略)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
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标委计划[200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做好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将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为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2003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要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要突出加入WT0后急需的标准项目和有利于我国工农业发展的标准项目;
(三)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的立项工作应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做到立项合理、重点突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和内容要按照WTO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