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将黑龙江证券登记公司改组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47号 2003年2月14日)
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新阳路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兴证发[2002]1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黑龙江证券登记公司改组为你公司下属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地址设在哈尔滨市。
二、证券营业部改组筹建工作须在哈尔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监督下进行。证券营业部经哈尔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验收合格后,请你公司持证券营业部验改合格文件到我会机构部领取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