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改组为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40号 2003年2月8日)
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受让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并改组其为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阳证券营业部的申请》(健证字[2002]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收购江苏省丹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并将其改组为一家证券营业部。
二、改组后的证券营业部设立在江苏省镇江地区丹阳市,改组筹建期为6个月。证券营业部筹建完毕后,由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进行开业验收。验收合格后,你公司须持开业验收合格文件到我会机构部领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