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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42号 2003年2月8日)


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暨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申请报告》(江证券报[2002]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600万元人民币增至84500万元人民币的方案。核准下列持股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原股东为新增出资额):
  (一)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880万元
  (二)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4980万元
  (三)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5240万元
  (四)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5700万元
  二、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后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暂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业务范围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执行。过渡期满后,再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
  四、你公司应按照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审报告》(深鹏所特字[2002]177号)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整改工作由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监督落实。
  五、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六、你公司应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审核。
  七、你公司在增资扩股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

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股东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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