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2003年2月9日第249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等单位申报的氯前列醇等3种产品为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新兽药审批目录
2、氯前列醇原料、氯前列醇注射液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略)
3、氟苯尼考溶液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略)
4、氟胺氰菊酯原料,氟胺氰菊酯条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略)
新兽药审批目录
兽药名称/规格 类别 保护期 研制单位
氯前列醇原料 三类 两年 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氯前列醇注射液 上海荣立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