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的公告
(2003年2月18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先进技术向农业生产转移,国家计委决定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现将近期工作重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应用先进技术为手段,推进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为目标,培育机制先进、创新性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发挥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对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经营理念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选项原则
1、有利于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在项目的布局和构成上,应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走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应能够促进农业技术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有利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和经营方式的原则。项目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为导向,探索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之间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增强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辐射、带动作用。
3、有利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原则。项目建设应把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模式,加强对原产地、生产过程、投入品和终产品的全程质量监控作为重要内容,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4、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的原则。项目的选择应注重依托我国特有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强对品种、技术、工艺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创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技术精品农业。
5、有利于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市场、技术、标准等服务体系的建设,探索具有良好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模式。
6、有利于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通过现代农业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