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注委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选派符合条件的评价人员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按照本准则的有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
8.1.1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价;
8.1.2 通过面试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验证评价。
8.2 注册
申请人经评价合格并通过安注委组织的相关考核后,由安注委予以注册,并颁发国家资格注册证书、公布注册人员名录。证书有效期为3年。
9 保持注册
注册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每年需完成相应次数的审核,并参加一定量的专业发展活动,方可保持注册。安注委对注册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实行年度确认和复查换证制度。
9.1 年度确认
9.1.1 时间
注册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在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均可向安注委申请年度确认(需填写年审确认申请表)。初次注册及复查换证当年不需进行年度确认。
9.1.2 要求
9.1.2.1 审核经历
a)实习审核员:在有效期内对实习审核员没有年度确认要求;
b)审核员:每年应有效地完成至少3次完整、可接受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并保留审核记录;
c)主任审核员:每年应有效地完成至少3次完整、可接受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并至少在两次审核中担任审核组长(审核组中至少要有另外一名审核员参加),并保留审核记录。
9.1.2.2 专业发展
注册审核员及主任审核员每年须参加15小时相应的专业发展活动如培训、进修、学术会议,或发表论文、论著等。
9.2 复查换证
从审核员注册之日起,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换证。
9.2.1 时间
审核员在证书有效期满的前60天内均可向安注委申请复查换证。
9.2.2 要求
a)实习审核员在3年注册有效期满时,仍未获得审核员注册资格者,必须重新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
b)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在其3年注册有效期内应办理的年度确认均合格;并且,两次相邻审核的时间间隔最长为18个月。
10 级别晋升
10.1 实习审核员在3年注册有效期内,满足审核员注册资格要求的,可申请审核员注册。
10.2 审核员满足主任审核员注册资格要求的,可申请主任审核员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