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准美国教育服务中心
国际职业英语水平考试注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照《
关于对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18号)的要求,我部对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缩写为ETS)的国际职业英语水平考试(Test of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缩写为TOEIC)进行了审核,批准该证书在我部注册登记,注册号为劳引字[2003]002号。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及其中方合作单位在华开展考试和发证活动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