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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59号——批准环丙氨嗪原料及制剂、头孢噻呋钠和黄霉预混剂等产品为三类新兽药
农业部公告
(第259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
》和《新兽药和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山东齐鲁动物保健品厂申报的环丙氨嗪原料及制剂、头孢噻呋钠和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黄霉预混剂等产品为三类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环丙氨嗪、环丙氨嗪预混剂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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