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273号)
根据《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工作。经审核,批准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等54个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认证单位。现予公告。
2003年4月29日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认证单位
省份 试验单位名称
安徽 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安徽化工研究院化工部农药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研究所
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北京市农药检定所
福建 福建省农药检定所
广东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广东省农药检定所
华南农业大学华南植物性农药研究中心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应用农药研究中心
贵州 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海南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河北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
河北省农药检定所
河南 河南省农药检定所
湖北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测试与科技信息中心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湖南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江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药残留检测实验室
吉林 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吉林省农药检定所
江西 江西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辽宁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辽宁省农药检定站
山东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