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举措
1、增强我院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围绕发展目标,增强竞争优势。研究所必须根据自身发展目标,确定实现创新资源持续增长的战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从根本上形成资源竞争上的持续发展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模式,加速我院高技术企业社会化、规模化进程,促进跨越发展;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营运、退出与重组机制,增强我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竞争能力。
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参与竞争。加强对承担各类重大科研任务,特别是跨所跨学科重大任务的组织协调和体制创新,充分发挥我院的综合优势,并通过合理确定对外争取经费比例、加强绩效考评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研究所争取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的能动性。发展平等互利、持续稳定的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环境和战略合作伙伴,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地方、企业、高校和国际科技合作,以及积极吸收国内外捐赠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源。
2、建立科技布局动态更新、不断优化的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整体优化。进一步加强战略研究,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在国家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对我院科技布局做出系统设计。重点聚焦,加强新兴交叉学科,调整结构“老化”学科。院层面通过调节资源配置比例、新建研究机构、部署科技项目、加强人才计划导向以及进行所际整合、调整领导班子等方式,不断优化整体科技布局。
建立研究所自身科技布局动态更新、不断优化的机制。各研究所应根据新时期办院方针,采取以需求牵引学科、优选部署学科交叉前沿等方式,不断调整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集成优势,并紧密结合将帅人才培养与引进,孕育新的发展方向和学科生长点。
3、建立队伍动态流转与更新机制
长期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制度。在院层面,根据整体布局和研究所发展态势和绩效,对创新岗位总量进行调控。研究所应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岗位,进一步完善各类岗位聘任人员的考核和聘任年限制度。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于做出重大创新贡献的人员,予以长期或终身聘任;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加大人员更新力度,至2010年,岗位聘任人员年更新率不低于10%;严格兼职管理,岗位聘任人员在岗工作时间必须保证在80%以上;建立技术开发人员的流转制度及股权、期权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各级管理干部交流,并注重向社会不断输送具有较高科技素质的管理人才。
长期坚持“岗位聘任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的制度。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快建立形式多样的客座和项目聘用制度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发展以博士研究生、项目聘用人员(包括博士后)为主的流动队伍,鼓励吸引高水平客座人员,逐步提高流动队伍的数量和水平。至2010年,全院流动队伍规模达到岗位聘任人员的两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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